30+
属地化代理跟进
全面服务
200+
城市开通社保服务
全面覆盖
20K+
累计服务客户数
良好体验
10W+
客户选择社保028
最终选择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大病医疗基数×大病医疗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1443.57=4071×(16%+8%)+4071×(7.55%+2%)+4071×(0.6%+0.4%)+4071×(0.16%+0%)+4071×(0.75%+0%)
·商桥.微信.QQ全天在线,30分钟内必应答
·网站安全平稳,社保稳定持续
·一价全包,无隐形消费
·增值服务全免费
·社保调基自动补差,账目清晰
·不漏缴、无后患
·仅需选择套餐
·繁杂社保一键搞定
·资金银行监控,专注社保,实时可查
·网站https加密,安全省心
·人社部资质授权
·沟通形式单一,服务流程复杂
·跟进缓慢,有断保隐患
·别看报价低
·费用模糊,隐形消费多
·按往年社保基数收取
·调基后再补缴社保款易错乱
·下载APP,寄送资料,电话表单
·效率低易出错,耗时耗精力
·无担保、无监管,资金断裂风险
·无加密,信息安全隐患
·无证违规操作,暗藏风险
免费赠送 1200元 大礼包
社保卡办理
免费
¥200
医疗保险报销
免费
¥200
社保转入
免费
¥200
公积金转入
免费
¥200
生育备案
免费
¥200
社保信息修改
免费
¥200
标准服务
2022南阳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2022年南阳最新社保缴费基数调整规定|2022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企业个人社保缴费比例|社保基数怎么算|社保代缴公司|社保缴纳基数
住房公积金对于买房的人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好处的,因为账户里里面的钱是有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的,买房时里面的钱能提取出来买房,还可以申请低利息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那要是夫妻要离婚,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一方可以分割对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吗?
刚刚步入不惑之年的钱某,在乌鲁木齐市一家单位上班。2000年,钱某经朋友介绍与做服装生意的阮某琴相识相恋。
2002年7月7日,钱某与阮某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两年后,阮某琴生下女儿。后来,两人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有时甚至大打出手。今年开始,两人矛盾激化,多次闹着要离婚。
近日,经多方调解,钱某与阮某琴均表示要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房产、车辆以及存款的分割没有争议。但阮某琴提出要分割钱某名下的住房公积金,遭到钱某拒绝。阮某琴登录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发现,截至2017年10月15日,钱某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8万元。“住房公积金是我个人的收入,跟阮某琴无关。”钱某说,阮某琴提出分割其住房公积金,没有任何道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看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法官谷丽娜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上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收入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因为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具体操作中,可以先计算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的总额,然后再进行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上述款项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当事人离婚并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事由,故应在计算出总额后,经过折抵,一方给对方补偿。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夫妻方双离婚是可以分割住房公积金财产的,大家想了解更多社保政策知识、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的,可以关注社保028了解更多。
版权所有 © 2012-2024 社保028蜀ICP备15032471号Copyright © 2012-2022 shebao02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