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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2019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也设为5000元。

年终奖计算公式2019

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

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收入金额-(减除必要费用×经营时间)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说明:

上述公式中的“减除必要费用”,当前个税税法规定为3500元,经营时间以月份为计算单位。

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超过4000元)×(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4%

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不超过4000元)-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特许权使用费(超过4000元)×(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不超过4000元)-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超过4000元)×(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金额-财产原值-相关税费及装修费等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的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0%)

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金额-起征点-速算扣除数)/(1-税率)

注意: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不含税级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税前工资计算个税方法一致。

税前工资=应纳税所得额+起征点+各项社会保险金

减除费用:
0
平均每月:
0
应纳税所得额:
0
适用税率:
0 %
速算扣除数:
0
应缴税款:
0
实发工资:
0

陕西省个税计算器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019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3500,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的规定,同时个人所得税税率及级数保持不变,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新增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支出(2019/01/01后扣除)。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五险一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2019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2018年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5000元。2018年8月底,调查显示,大部分网民希望提高个税起征点。2018年8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过渡施行,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说明: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说明:1、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 不超过28,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30,000元到90,000元的部分 超过28,500元至82,5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超过82,500元至250,5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超过250,500元至390,5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0,500元的部分 35 65,500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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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四大疑问?

  了解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人应该了解,赡养老人是6项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项。很多年轻家庭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这项专项扣除减轻了很多年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四大疑问,我们应该了解。

  2018年8月27日至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二审。此次审计的一个变化是新增“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力体现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激发社会成员弘扬传统美德,也有利于应对当前人口结构老龄化带来的影响,有助于切实解决家庭养老负担过高的问题。

  然而,在这项扣除的具体实施中,我们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对于其扣除范围、标准、认定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加以明确,出台简便易行的实施办法及细则,建议。

如何界定?

  赡养老人支出的范围应该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对“家庭赡养与扶养”做了明确规定,从中概括,赡养支出主要包括供养、生活照料支出,医疗护理支出,住房支出以及精神慰藉支出等类型。赡养老人支出的功能应定位于“保基本”,重点考虑供养、生活照料支出纳入扣除。

  考虑到征管便利的原则,初期宜采取定额抵扣的方法。但是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供养、生活照料成本标准会有所差异,应对此扣除标准提出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既然是“保基本”,应坚持“就低不就高”的做法。

如何确定?

  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有所不同,专项附加扣除应该体现差别性,应以鼓励赡养老人为功能定位,设置一定的标准和门槛。这里要明确,并不是家中有老人,就能够享受此项扣除,而是要充分确认某个社会成员确实履行了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才能有资格享受。

  然而,如果采取逐人确认的话,征管成本也会太高。一个可替代办法是运用社会信用体系的办法,列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负面清单”,一旦某个社会成员发生了清单所列事项,那么将在一定时期内失去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资格,比如被举报查实违反赡养老人义务者、法律讼诉后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者、打骂老人并确定是本人责任者、列入纳税信用黑名单者,等等。此外,还要运用加计扣除的办法鼓励社会成员敬老爱老,弘扬“孝”文化,对某些特定权威机构评定的孝子称号获得者给予“加计扣除”的奖励。

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四大疑问? 第1张

如何举证?

  专项附加扣除的征管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决定了这项制度实施的有效性。“赡养老人”专项扣除征管中,要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基础,宜采取纳税人承担举证责任,对自己提供的主张来搜集、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

  同时,税务机关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对主张证据进行核实、反馈。要明确纳税人的责任,如果被查实提供虚假证据,那么纳税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为了鼓励个人积极申报、提供所得信息,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环节,个人提供证据来主张专项附加扣除进行退税。税务机关在核实过程中,要注重运用先进大数据技术手段来提高效率,比如如何主动对户籍、民政、社区等领域的信息进行共享,实现对赡养信息的动态监管,也是有效解决此项专项扣除的重要方式、方法。

如何调控?

  税收调控功能的发挥不是“万能”的,税收手段要与财政支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协同、配合,将专项附加扣除作为系列政策组合的一个工具。比如,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探索建立社会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强化对社会互助在促进老人护理体系方面的作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机制,也会创新赡养老人的体制机制。

  再比如,对于一些低收入群体,可能他们就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行列,运用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这部分群体承担赡养义务,或者由国家来参与共同承担赡养义务,所实现的效果也许会更好。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其他几项有什么疑问或想了解的,可以关注我们网站,在网站上查询专项附加扣除文章,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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