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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社保基数
类型 最低缴费基数 最高缴费基数 单位承担比例 个人承担比例 单位最低金额 个人最低金额 单位最高金额 个人最高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3093.3 17990.7 19% 8% 587.73  247.46  3418.23  1439.26 
基本医疗保险 3093.3 17990.7 8.0% 2.0% 247.46  61.87  1439.26  359.81 
失业保险 3093.3 17990.7 0.70% 0.30% 21.65  9.28  125.93  53.97 
工伤保险 3093.3 17990.7 0.40% 12.37  71.96 
生育保险 3093.3 17990.7 0.70% 21.65  125.93 
大病医疗 7 7
小计 890.86  325.61  5181.31  1860.04 
合计 1216.47  7041.35 

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以成都最低企业社保费用计算为例:【包含大病医疗】

社保费用:942.98=2193×(19%+8%)+3067×(0.6%+0.4%)+3067×(6.5%+2.0%)+3067×(1%+0%)+3067×(0.8%+0%)+3067×(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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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将合并你知道吗?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


  近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意见》提出了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主要政策。

  《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意见》要求,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018年12月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总结的报告》指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具备全面推开条件。

  修改后的《社会保险法》明确,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从而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2017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试点方案明确提出,“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试点方案明确的试点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四统一、一不变”。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1、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2、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

  3、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5、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2019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将合并你知道吗? 第1张
 

2019年底前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总结的报告》指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具备全面推开条件。

  此处《意见》要求,各地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生育保险待遇会受影响吗?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到底会不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丝毫不会影响。”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原有的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不会降低。

  《意见》也明确要求,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

  根据《意见》,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陈金甫举例称,比如原来单位费率,职工医保是7%,生育保险0.6%,这样合并为7.6%,比较简化。

  而对于职工个人来说,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只需要缴纳医保费,缴费比例不会有变化。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是很久之前都提出的,现在终于要实施了,对于参保人来说不会有什么影响,反而在使用的时候更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