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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栏目:生育保险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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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多少?我们都知道生育保险的作用是给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其中,产检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产检费用报销比例其实还是蛮高的。很多人都是第一次生育,对产检费用的报销以及报销多少都是非常陌生的。很多人都在问产检费用报销多少呢?

一、产检费用报销比例

  产检费用是可以通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两条途径进行报销的。如果有参加医疗保险,到医院产检时就可以直接刷医保卡进行报销。如果不能,那么在生完宝宝之后可以通过生育保险报销一部分的产检费用。

  深圳最新生育医疗报销政策:即日起,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在市社保局官网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那么,产检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以深圳为例,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于生育医疗保险偿付范围内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报销标准:为了更加方便参保人,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人无须办理确认就医,可凭社保卡直接刷卡记账,由市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按照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深圳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单胎顺产、难产(含剖宫产)分别可报销2700元、5200元。

  多胎分娩的,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36元至2400元不等。

  报销条件:(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在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职工在其未就业配偶分娩后1年内/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4)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待该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申请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为参保人正常参保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第1张

二、孕期检查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可以报销

  第一次检查: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本文详细介绍了产检费用的报销过程,以及产检的报销项目。如果你是一位第一次生育的女性,那么你最好是对本文的内容有所了解才好。这样你才能够更好维护自己的利益,才能够让自己在产检之后留好各种单据,到时候就可以报销很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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