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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 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

栏目:本溪社保新政策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5-22

本溪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 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7〕17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7〕176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符合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或本人到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逾期不予受理。市区(含高新区)企业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本溪县、桓仁县企业向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企业集中组织培训的,由单位统一提出申请;个人自行参加培训的,所属单位开具证明材料后,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帐号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二)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职工参保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公示。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补贴人员名单、拟补贴金额、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两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将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及补贴资金报送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7日前汇总全市补贴资金,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拨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三、补贴专业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专业范围

  2017年本溪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目录(本人社〔2017〕82号)和2017年辽宁省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辽人社〔2017〕57号)范围内的专业给予补贴,两个目录之外的专业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1.普通专业补贴标准。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

  2.急需紧缺专业补贴标准。2017年本溪市急需紧缺专业补贴目录见附件1。取得急需紧缺专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取得急需紧缺专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取得急需紧缺专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2500元。

  同一专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四、资金使用

  在失业保险基金科目中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

  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支出预算,规范运作,切实保证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技能提升补贴支付,按规定申请市级财政拨付,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利于引导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也为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尽快落实补贴政策。

  (二)提高工作效率。以“规范、安全、便捷”为原则,利用现有资源,将受理、审核、发放、监督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简化申报材料,优化审核流程,强化信息共享,提高经办服务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严格鉴定标准,严把证书发放质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通过信息比对有效甄别证书真实性,严防冒领、骗取补贴。制订补贴资金的审核、公示、拨付、监督等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公示补贴发放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设计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和集中宣传活动;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场所,悬挂、张贴、发放宣传材料;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人力资源市场大屏幕、微信等渠道,宣传申领条件、申请办法、受理部门、办理时限等。通过广泛宣传,做到应知尽知,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悉办理程序,知晓办事场所,方便快捷地享受政策。

  (五)做好汇总上报工作。本溪县、桓仁县要建立基础台帐,加强数据整理,准确掌握补贴发放基本情况。自2017年10月起,于每月5日前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