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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县社保局“五统一”扎实开展多险合一参保登记征缴和稽核工作

栏目:宜宾社保新政策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8-07-12

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宜宾县社保局自开展多险合一参保登记征缴和稽核工作以来,采取强化统筹协调、扩大宣传、严格征收、

 

为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宜宾县社保局自开展多险合一参保登记征缴和稽核工作以来,采取强化统筹协调、扩大宣传、严格征收、强化措施、优化服务,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截至10月底,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184865人(不含居民医保),各项基金征收额累计70776万元;实地稽核企业82户、10927人,占上级计划完成数9506人的114.9%;协助企业和个人完成补缴稽核64人次,办理总金额411.23万元;按规定完成个体登记征缴股、企业登记征缴股、退休人员管理股等三个股室共95项指标的内审工作。

一是统一征收机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的通知》(宜人社发〔2014〕6号)文件规定的基本原则、实施范围、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职责划分、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要求,及时印发《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五险合一”统一征收的通知》(宜县人社发〔2015〕3号),及时统筹完善政策协调、机构调整、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工作,明确由宜宾县社会保险局负责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和稽核工作,组织各参保单位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数申报、一张票据征收”,统征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统一参保登记、不断扩大统征范围。从2015年1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全部由县社会保险局统一管理,统一办理用人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登记,统一受理用人单位人员增减变更申报。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统一使用全省业务经办系统进行缴费征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统一使用全市业务经办系统进行缴费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统一使用全省业务经办系统进行缴费征收,实现多险统征。

三是统一核定征收、加强欠费清理催缴。每年在省平工资公布后,及时制定《关于申报本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统一缴费基数申报的范围、社会保险和各参保险种缴费基数的确定、统一核定各险种缴费基数办法等内容。同时通过加大对参保单位管理、建立欠费企业台账、对欠费企业主动上门宣传政策等方式,扎实推进社会保险清欠催收工作。截至2017年10月,已完成清理欠费到账148.84万元,已对7家单位进行银行余额查询,其中3家正在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划拨,另外4家正在申请人民法院行政执行。

四是统一稽核内控,强化内部制度管理。根据全域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县、宜宾县 “1233” 人社发展计划内容和《宜宾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宜宾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社险〔2017〕37号)文件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宜宾县社会保险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宜宾县社会保险局主要职责和股室岗位职责》、《宜宾县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基金内审监督制度》等19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经办业务内审工作,监督已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结果,进一步扩大了实地稽核范围,督导企业依法按实参保,五险统缴。有效促进了社会保险各项业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严格自律的意识和能力,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有章可循,业务经办效率得到大提升。

五是统一优化服务,提升信息建设管理。紧紧围绕“八化八服务”,全域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充分利用多险合一和移动互联技术为参保单位提供银行代扣代缴、网厅经办、自助机具、手机APP或其它便民措施。个体参保人员参保缴费业务下延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工行手机APP缴纳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城乡居民医疗等险种的缴费业务,城乡居保个人缴费采取金融机构通过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方式,社保机构不办理现金收取业务,社保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和参保人员签定代扣协议,办理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