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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保税务征收又有新规!

栏目:个税资讯  作者:社保028  时间:2019-03-12

  社保税务政策政策原定2019年年初执行的,因为需要转移社保资料等事情暂缓社保费用税务政策。而最近从人社局了解到社保税务政策政策又有了新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社保税务政策政策原定2019年年初执行的,因为需要转移社保资料等事情暂缓社保费用税务政策。而最近从人社局了解到社保税务政策政策又有了新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公告》,并未提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移交。这就意味着,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暂缓移交税务机关征收。

  公告称,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四川社保税务征收又有新规! 第1张

  一、税务机关征收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9年4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

  二、缴费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每月25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原则上一年缴纳一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由参保人按照当地规定期限缴纳。

  社保税务征收政策虽然目前是暂缓实施,但是随着周边城市逐步解除暂缓实施社保费用正式由税务局征收开始,相信四川各地也会在最近一段时间实现社保费用由税务局征收。

标签: 社保税务征收 社保